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北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后需通过登报声明作废,方可补办新证。以下是详细的登报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登报要求
1.报纸类型
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需选择北京市指定的市级报纸,包括《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
国家级报纸(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也可使用,但市级报纸更经济且审核通过率高。
2.登报时效性
需在遗失后尽快登报,避免因他人冒用引发法律风险。
二、登报内容格式
声明需包含以下关键信息,格式需简洁明确:
1.单位名称:与代码证一致的全称。
2.组织机构代码号:原证书的代码编号。
3.遗失的证件类型:注明正本、副本或IC卡。
4.发证日期及声明作废:明确声明作废并承担法律责任。
示例模板:
“北京××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号:××××××××)不慎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发证日期:××年××月××日),现声明作废。”。
三、登报流程
1.准备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无复印件,可提供质监局出具的遗失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选择报社办理
直接联系报社(如《北京日报》电话:010-56025888)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费用约为150-500元,根据版面字数及报纸类型浮动。
3.见报时间
通常1-2个工作日见报,可选择邮寄报纸原件。
四、补办流程
1.登报后操作
保存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缴费凭证。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补办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至代码登记部门
所需材料:
报纸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补办申请表。
办理地点: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或各区县行政服务窗口。
3.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缴纳工本费(约30元),领取新代码证。
五、注意事项
1.“三证合一”后特殊情况
若企业已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仍需补办原代码证的,按上述流程操作;若新证遗失,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遗失说明。
2.材料一致性
声明内容需与原始登记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补办失败。
3.法律免责
登报后原证件作废,他人冒用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常见问题
Q:是否必须登报?
A:是。北京市规定遗失补办需登报声明作废,否则新证无效。
Q:能否线上办理登报?
A:可通过“登报易”平台在线提交,支持快递报纸及电子凭证。
Q:补办周期多久?
A:登报后12个工作日内可提交补办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新证。
如需进一步确认细节,可联系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或访问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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