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贵州**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姓名:***、证书编号:黔建安B(20**)00000**【01】,原遗失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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