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北京市企业公章遗失后的登报及补刻指南,整合了相关法规要求和实际操作流程:
一、登报声明要求
1.报纸类型
需选择北京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如《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
国家级报纸(如《人民日报》)也可使用,但市级报纸费用更低且审核效率更高。
2.登报时效性
发现遗失后应立即报案,并在15日内完成登报声明,避免因他人冒用引发法律风险。
二、登报声明内容
声明需包含以下关键信息,格式需简洁明确:
1.企业全称: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
2.公章类型:注明遗失的是公章、财务章或合同章等。
3.编号(如有):部分公章可能包含唯一编号。
4.发证机关及日期(部分要求):例如“发证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分局”。
5.声明作废:明确注明“遗失声明作废”及法律责任承担。
示例模板:
“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MA01DP5W0B)不慎遗失公章(编号:×××,发证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分局),现声明作废。”
三、登报流程
1.报案与准备材料
报案: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至公司注册地或遗失地派出所报案,获取《报案回执》。
材料清单: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公章已丢失需法人签字说明)。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办)。
2.选择办理方式
线上平台:通过“登报易”在线提交,自动生成模板,费用约200-500元,1-2个工作日内见报。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报社窗口(如《北京日报》广告部),审核后1-3天见报。
3.保留凭证
保存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缴费发票,作为补刻公章的必需材料。
四、补刻公章流程
1.备案申请
材料清单:
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报案回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授权书。
办理地点:公司注册地所属公安局治安管理科或指定窗口。
2.刻制新章
备案通过后,凭《刻制印章通知单》至公安机关指定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
刻章完成后需向银行、税务等部门更新印鉴。
五、注意事项
1.材料真实性:声明内容与备案信息必须一致,否则补刻可能失败。
2.法律免责:登报后原公章作废,他人冒用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3.指定刻章单位:必须选择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点,私营无资质单位刻制的公章无效。
4.同步补办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同时遗失,需先补办执照再补刻公章。
六、常见问题
Q:登报后多久能补刻公章?
A:备案材料提交后,通常1-3个工作日可完成刻制。
Q:费用包含哪些?
A:登报费用约200-500元,刻章工本费约50-200元(视材质和类型)。
Q:个体工商户公章遗失流程是否相同?
A:是,但需额外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需进一步确认细节,可联系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或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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