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年2月20日,本局接衡南县公安局鸡笼派出所移交的粤BEW033货车运输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件。经查,该货车驾驶员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运载的冷冻肉类制品经过检验检疫,称不清楚发货人和接货人,本局依法扣押了该批冷冻肉类制品,并委托驾驶员送达的《询问通知书》已到期。为此,提醒该批冷冻肉类制品货主,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至,本局将依法处置该批冷冻肉类制品。特此公告。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公告
2024年2月25日,本局接群众举报豫L8T565货车运输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途经衡南县路段,要求本局查处,执法人员发现该货车停靠在衡南县硫市镇中国石化加油站内。经查,该货车驾驶员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运载的冷冻肉类制品经过检验检疫,称不清楚发货人和接货人,本局依法扣押了该批冷冻肉类制品,并委托驾驶员送达的《询问通知书》已到期。为此,提醒该批冷冻肉类制品货主,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至,本局将依法处置该批冷冻肉类制品。特此公告。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公告
2024年2月20日,本局接衡南县公安局鸡笼派出所移交的粤BEJ907货车运输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案件。经查,该货车驾驶员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运载的冷冻肉类制品经过检验检疫,称不清楚发货人和接货人,本局依法扣押了该批冷冻肉类制品,并委托驾驶员送达的《询问通知书》已到期。为此,提醒该批冷冻肉类制品货主,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至,本局将依法处置该批冷冻肉类制品。特此公告。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公告
2024年2月19日,本局接举报鲁A21YS2货车从广西运输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途经衡南县车江街道金盘村雨母山服务区,报警请求县公安局协查后,被县公安局车江派出所查获,案件移交本局处理。经查,该货车驾驶员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运载的冷冻肉类制品经过检验检疫,称不清楚发货人和接货人,本局依法扣押了该批冷冻肉类制品,并委托驾驶员送达的《询问通知书》已到期。为此,提醒该批冷冻肉类制品货主,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持相关合法手续到本局接受调查,逾期不至,本局将依法处置该批冷冻肉类制品。特此公告。
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