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君疏影建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1月【15】日与【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将对【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方”)享有的经【(2019)粤0114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和权利转让给【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执行案号为【(2020)粤0114执7379号】。
请贵司接到本通知后,就【(2019)粤0114民初387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直接向债权受让人【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履行,其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账号: 1510020109000064895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债权受让人持此通知享有本公司全部的权利。
特此通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君疏影建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务人:【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丹亚、赖志红、卢阳】
本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君疏影建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1月【15】日与【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已将对【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丹亚、赖志红、卢阳】(以下简称“贵方”)享有的经【(2019)赣0791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债权和权利转让给【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执行案号为【(2020)赣0791执66号】。
请贵司接到本通知后,就【(2019)赣0791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直接向债权受让人【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履行,其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赣州传化南北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1510020109000064895
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债权受让人持此通知享有本公司全部的权利。
特此通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敦君疏影建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间: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