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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
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19年12月7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借款人:河南省恒天永泰商贸有限公司
本金余额:647.69
担保情况:抵押物:张超峰、孙晓华名下位于禹州市新区大道坪山永和苑面积共554.74m2的商用房;保证人:河南省芝仁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河南省源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孙亚峰、薛鸣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或相关义务人如有疑问,请与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839007696
住所地:许昌市财政局7楼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外文名称:CHINA BUSINESS HERALD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刊登时间:2022_06_24_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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