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大法院
金融服务部
案件编号FSD95of2021(RPJ)
关于《公司法》(2021年修订版)之事宜
以及关于Q-TZGLeasingHoldingLimited之事宜
清盘申请公告
谨请注意,有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Q-TZGLeasingHoldingLtd(其注册办事处位于IntertrustCorporateServices(Cayman)Limited,OneNexusWay,CamanaBay,GrandCaymanKY1-9005,CaymanIslands)(该公司)进行清算和清盘的命令的申请已呈交开曼群岛大法院。
该申请由LeeKwokWah(李国华)(申请人)呈交(经衡力斯转交,地址:3rdFloorHarbourPlace,103SouthChurchStreet,GeorgeTown,GrandCaymanKY1-1002,CaymanIslands)。该申请及用作证明的宗教式誓词的副本可以从申请人的律师———衡力斯律师事务所(地址:3rdFloor,HarbourPlace,103SouthChurchStreet,P.O.Box10240,GrandCaymanKY1-1002,CaymanIslands)处免费获取。(请发送电子邮件(niall.dodd@harneys.com)或致电(电话:+13458158708)联系NiallDodd)。
该申请寻求任命GrantThorntonSpecialistServices的MargotMacInnis(地址:2ndFloor,48MarketStreet,Suite4290CanellaCourt,CamanaBay,GrandCayman,CaymanIslands)和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GrantThorntonHongKong)的GeorgiaChow(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28号12楼)为该公司共同法定清盘人的命令。
另请注意,关于该申请的聆讯将于2021年6月4日上午8时通过zoom链接进行。该公司的任何债权人或股东可就有关是否应发出清盘令,以及若发出清盘令,该任命谁担任该公司的法定清盘人等疑问发表意见。任何债权人或股东如反对任命MargotMacInnis和GeorgiaChow为该公司共同法定清盘人,必须另行提名合格的破产清盘从业人士,且被提名人应同意行事并已就遵守《公司清盘规则》第3号命令第4条规则的规定的宗教式誓词宣誓。任何债权人或股东如拟出席聆讯并就该申请发表意见,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申请人的律师。谨建议拟出席申请聆讯的任何债权人或股东尽快联系申请人的律师,以确保作出必要的安排令其得以出席。
日期:2021年5月11日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律师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清盘申请公告|清算公告|登报公示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
登报时间:2021_05_11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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