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下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达成的资产转让合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其它债权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美元汇率按6.9933计。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上述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国开行浙江省分行或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联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方式: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联系人:赵小姐电话:0571-87163161。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联系方式:地址:杭州市城星路69号;联系人:沈先生电话:0571-81686572。
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联系方式: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66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71-66000867。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1月12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种类: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债权债务公告|登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发行地区:中国大陆(国内|国际)
登报时间:2021_01_12_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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